近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天宁执法大队在道路巡查中发现,354县道0K+580m至1K+380m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有人在擅自施工埋设管道、电缆等。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并当即叫停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勘验、调查。执法人员遵照执法程序取证后,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要求该公司办理行政许可后立即进行报备。
涉路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一定要对照条例规定,明确本单位工程是否需要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切不可擅自开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今后的路检路查中,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