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该机制建立旨在双方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公路安全保护合力,进一步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保障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双方通过工作联系单执行,主要针对路产路权保护、路网组织调度、路网信息报送、公路清障保通、涉路施工管理、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达到联系、落实、反馈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效果。
二是加强养护路政巡查联动。公路中心在日常养护巡查时,发现公路摆摊设点、马路市场、违法涉路施工等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做好现场取证并及时告知执法支队查处;执法支队在日常路政巡查时发现路况病害、路面污染等情况及时告知公路中心处治;发现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情况做好现场取证并及时告知公路中心按照程序进行追偿,对于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采取扣留车辆、工具等措施,提高路产损失追偿的到位度。同时,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开展联动巡查。
三是加强公路突发事件的联合处置。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响应级别,将执法支队人员纳入路网兼职信息员网络,执法支队按照路网信息采集范围,及时向公路中心报送有关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的路网信息,由公路中心按程序负责收集上报。按照公路应急预案处置要求和职责分工,双方合力做好路网组织方案、路网运行监测、路网应急保通等工作。
四是加大公路安防和长效管理的支持。执法支队根据需要,配合公路中心对于在公路安防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阻工或破坏设施的行为给予执法力量的支持,对存在难点和矛盾点的安防工程加强现场执法保障;同时加大对于公路抛洒滴漏、路面污染源、桥下空间违法占用等源头问题的查处力度。公路中心积极配合执法支队做好有关事后处治、地方政府对接、设施配置等工作。
五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工作例会、联勤联动、文书起草、业务培训等具体工作的联络、沟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对于需要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必要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双方联合印发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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