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近日,常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将常州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2020年深化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要求为:一是推动金坛区、武进区年内完成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二是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0%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推进信用管理应用,在“两客一危”、超限治理、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时记录并归集失信信息,实行联合惩戒;四是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推动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交通运输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县事权划分。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季度工作清单,细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年度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高质量完成,为常州建设“五大明星城”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