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路中心落实三项措施,有序开展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开复工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工程开复工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年度建设计划顺利完成。
一是落实防控责任。对市、县(区)两级公路管理部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检查、监督职责进行明晰和分工,明确建设单位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流程管理。建立疫情防控联控机制和联络员制度,严格落实复工开工备案制、人员返岗到岗要求、工地现场防控要求、疫情处置流程。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做好信息沟通,接受卫健部门指导。
三是分类落实项目开复工要求。建设工程开复工参照《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开工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养护工程(含预防养护及小修工程、修复养护工程、专项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应急养护与日常养护等)参照《常州市公路养护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执行。对于未达到保障措施要求的不得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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