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接西新桥卡口民警通知,查到一起出租车不按规定对乘客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案件。钟楼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接收案件,并将出租车驾驶员梅某带至钟楼大队进行调查。
经调查询问,出租车驾驶员梅某于2020年2月7日上午8时左右,驾驶出租车带一名男乘客从邹区前往火车站。乘客上车后,驾驶员未提醒乘客扫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车行至西新桥卡口时被民警检查。执法人员责问梅某是否收到公司《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通知,梅某称微信收到了,但是内容不详细,不知道要让乘客二维码登记实名信息。
执法人员随后向该车所属公司常州常运出租车有限公司通报该案,责令公司对驾驶员梅某立即停运并训诫整改,该公司对该车驾驶员处以停运3天的处罚。执法人员随后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发放《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通知》,强调要求驾驶员做好防疫措施,严格执行乘客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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