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督促各施工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环保扬尘控制责任小组,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期编制环保措施方案,尤其是对施工扬尘的管控,对投入到扬尘防治的人员、机械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环保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形成施工方自查、监理方全程跟踪检查、业主方抽查的三级检查制度。主要采取六项措施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对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区域内定期洒水,原材料按种类进行分开堆放,料场按照要求安装覆盖棚,防止粉尘外泄。二是在旧沥青路面铣刨过程中,采用自吸尘式铣刨机,并安排雾炮洒水车与铣刨机同步进行,铣刨时全程喷淋,防止施工过程出现扬尘现象。三是运输车辆装载铣刨料或水稳、沥青料时,禁止超载超速并严密覆盖,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杜绝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情况。四是依据交通组织方案设置交通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隔离。施工运输车辆、摊铺机械等驶出工地前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五是施工现场指定专人负责对现场洒水和清扫工作。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和废料,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六是要求施工单位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或施工机械,对超标准排放尾气的机动车辆或施工机械必须安装或更换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提高机械车辆的使用性能,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废气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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