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备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申请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6)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2.负责办理备案工作的部门有哪些要求?
负责办理备案工作的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3.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有什么条件要求?
从业人员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十二条规定了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机修、电器、钣金和涂漆维修技术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3)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十四条规定了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质量检验人员以及四大工种维修技术人员的条件要求:
1)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十三条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负责人员。一是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是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质量检验人员。一是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是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3)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一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是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具体人员数量要求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 16739)的规定执行。
4.技术人员备案材料包括哪些?
(1)汇总表信息包括: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岗位工种、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等内容;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
5.维修设备备案材料包括哪些?
(1)汇总表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设备数量(台/套)、设备配备方式(自有或外协);
(2)证明材料包括: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外协合作书。
6.维修管理制度备案材料包括哪些?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相关制度。
7.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令)规定,机动车维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喷漆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可作为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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