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水上执法大队会同水警支队东门大队召集在老运河承担土方运输的船舶代理人,对老运河内运输船舶管理问题召开了专门会议,形成了6条管理措施,这6条规定分别是:
一、7月24日起,所有经备案后进入的船舶必须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张贴在驾驶室两侧。(规格:50cm*50cm,蓝底白字,船名+工地名称)
二、所有进入老运河进行土方运输的船舶和船员必须证照齐全,并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AIS和VTIS设备正常开启。
三、为保障市区游览船舶夜间航行安全,自7月22日起,19:00---4:00老运河新市桥---朝阳桥航段禁止一切货运船舶航行。
四、为保障参与皮划艇活动市民安全,所有途径同安桥---朝阳桥航段的船舶,应加强瞭望、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五、所有在老运河内作业船舶应有序停靠,靠泊期间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六、船舶生活垃圾必须上岸投放,不得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和油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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