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的要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遵循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7月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工程执法大队对金坛区农村公路大社线SG2标和茅山旅游大道两个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对项目的组织架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措施、“平安工地”创建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座谈。下一步要求项目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立足施工一线,夯实基础,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