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船员服务簿签发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海政法〔2019〕107号)的要求,常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船检大队优化服务措施,减化船民服务簿发放流程,不再进行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考试的,服务中心将发放相应的内河不值班适任证书,发放船员服务簿,并办理船员注册。已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但无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可凭船员适任证书到船检船务大队领取船员服务簿。对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的普通船员(如厨师、服务员等),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的,可向船检船务大队申请补发相应的内河不值班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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