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挂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沈小勇、李建新,中心主任马恒及领导班子出席新单位挂牌仪式,并为新单位揭牌。
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此次改革,原常州市航道处更名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实现了“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改革目标。
根据常编办[2019]6号文,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是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港口、航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港口、航道行业有关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参与编制港口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及负责执行航道建设、养护计划。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航道赔(补)偿费征收和船舶过闸费稽征工作;负责港口、航道信息化、标准化、安全应急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前的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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