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各辖市(区)运管(维管)处(所)考核评定,市运管处组织广泛征信和初审等程序,现将2018年度常州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1日。凡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运输管理处维修科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19-85578605 传真:0519-8557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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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度常州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xls(信用等级为A的省略)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