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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方海事积极参与“禁放”宣传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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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常州地方海事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禁放”规定宣传,确保辖区禁放水域无违规燃放。
自1月8日以来,市地方海事部门每天利用甚高频呼喊、窗口屏幕播放、短信发送3641条、张贴宣传语等方式,多途径开展常州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为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地方海事人员充分运用巡航机会,在港口、码头对停靠船舶船员进行口头讲解,引导广大船员参与环保、维护安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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