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运集团荣获“常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多年来,常运集团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利益;二是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员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意识;三是通过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市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上岗培训、推进劳动调解组织建设培训等活动,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水平;四是积极贯彻民主管理,坚持职代会、工代会两会机制,组织职工积极参与职工提案,加强工会成员的维权引导,合理构建维权新机制;五是完善员工权益的表达机制,广泛听取、及时解决员工的利益诉求,并做好分、子公司劳资政策咨询、薪酬制度修改及基层员工来访接待等工作,积极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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