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长江江苏段渡运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动落实渡运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中秋”“国庆”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要求,9月20日,江苏海事局船舶处处长葛同林一行4人赶赴常州对圩塘轮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常州圩塘轮渡有限公司现有4艘轮渡,年运输车辆120余万辆,载客250余万人,公司已安全营运30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加强安全监管,防范事故隐患于未然,公司按照体系公司要求自建安全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并对常州海事局、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近期联合检查指出诸如应急演习声号不熟悉、航行灯未开启等问题完成整改。
为实地了解常州圩塘轮渡有限公司的船舶营运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人员还前往公司监控值班室查看渡船营运情况并特地登船感受渡船航行情况,检查船舶航行设备。省检查小组指出,监管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检查不能流于形式,联合检查需要提高检查效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信息联动,形成动静监管互补机制,相关负责人要主动探索,提升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做好事故案例分析,针对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要举一反三,反复核查,改进管理模式。并建议在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上希望企业尝试结合岸基监控开发相关软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人员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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