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明确电子证据的效力,有力提升我市交通行政执法力度,推动我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向前。9月10日上午,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特邀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裴国伟来支队讲谈,市交通局副局长周旭栋及相关处室领导出席,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正伟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确保电子存证的真实性”、“如何确保不会后期篡改”以及如何对电子证据确立可行的统一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裴国伟庭长从取证手段科技化方面切入,提出了电子证据应用于行政执法过程的急迫需求,并从真实性、中立性、操作流程和举证责任等方面给出了专业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