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近期,武进区农路办印发《武进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
根据创建方案,示范镇创建内容分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四大项目、二十二个分项,创建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创建检查验收工作由区农路办负责,验收组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处、区运管处、区交通质监站和各镇(街道)农路办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包括创建工作总结,创建内业材料,自检评分表等,同时还将实地察看各乡镇(街道)乡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乡镇农路管理机构运行、镇村公交运行和村邮站等典型现场。区农路办对创建成功的“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要求全部用于农路机构日常运营及农路管养,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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