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保证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财会【2018】5号)的要求,近期常州航道组织财会人员参加了由常州市财政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和《常州市政府会计制度》网络课程,认真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观摩了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政府会计专版软件操作演示。
下一步,财会人员要在市财政局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课程的培训基础上,不断加强自身自主学习,准确理解《制度》制定背景、制定原则以及变化与创新,弄通制度原理,全面掌握制度规定。同时我们财会人员要打破思维固化,及时转变观念,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积极推进制度的切实执行。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2015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6项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等。2017年10月,财政部又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此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颠覆性的工作挑战。首先,构建了“双会计核算体系”,是指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行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该体系中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既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其次,确立了“双会计核算模式”,提出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预算会计要素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财务会计要素。第三,构建了“双财务报告体系”。基于双会计核算体系,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要求政府会计主体既编制决算报表,又编制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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