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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交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公交集团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为常州公交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箱、消防水带、黄沙箱、二氧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箱、接口、枪头、扳手和喷管。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

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消防器材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3.所销售产品为正规渠道的货物,所投消防器材如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必须已取得3C认证(需提供承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8.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 514日至2018 518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805室)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银行账号:1105020309000001154

开户银行:常州市工行天宁支行

四、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2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528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方式或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注明所投标内容)

银行账号:1105020309000001154

开户银行:常州市工行天宁支行

*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也可采用现金方式提交,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供应商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五、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 52111点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否则视为无效疑问或澄清。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853013:00-14:00

七、磋商时间:201853014:00

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607会议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址: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805) 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联系人:张先生 

业务电话:0519-67896665  

传真:0519-67896563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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