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溧阳市航道部门认真落实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紧急通知”要求,根据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五项行动”、《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关于印发<溧阳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溧环委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对照自身管理职能,对全市辖区港口码头采取实施相应预警和应急响应管控措施。
溧阳市航道管理处一方面通过码头管理工作微信群,通知码头业主立即停止易起尘货物装卸作业,同时告知属地镇(区),督促码头业主切实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另一方面,安排专人通过视频监控查看码头实时装卸情况,同时指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码头经营人立取采取有效的防尘污染管控措施,对场地进行清扫喷淋,对堆场货物进行全履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均停止了作业,并做好堆场履盖、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该处将继续加大对码头现场的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强化长效管理的动态监督力度,并不定期联合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扬尘专项检查,确保辖区码头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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