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25日下午,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在处机关12楼大会议室举办2018年第一期公路执法人员培训班。
培训班会议上,市处政策法规科邵洋科长组织大家一起学习《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及《常州市公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常州市公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于今年4月1日制定并试行,包括总则、适用范围、使用、管理、监督考核和附则六章23条。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使用人员、使用方法、声像资料的保管保存归档及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此次培训对《规定》进行细致解读,并对培训重点进行随堂测试,进一步加强大家对《规定》的熟悉理解。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加深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合理、规范使用好现场执法记录仪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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