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市运管处对2017年度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危运企业信用等级评定(2017年度)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