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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出台“五项行动”资金保障和奖励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推进本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确保资金有保障、工作有落实、整治出成效,以全面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溧阳市政府根据省、常州市“五项行动”方案通知文件精神和“市级推进、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于元月23日于正式印发《溧阳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资金保障和奖励考核方案》。奖励考核方案具体为:

一是明确资金保障。资金保障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作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筹措本项目的专项资金。市政府对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实行以奖代补的资金补助政策,奖补多少以经审计的审定额为参考依据。

二是明确奖补内容和数额。由审计单位对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的整治资金进行审计,奖补数额为审定额的50%;对高铁、高速、干线航道沿线长效管理经费进行适当补助,具体数额为每年每公里一万元(时限为三年)。

三是明确奖补规则。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市整治方案,并对照整治问题清单和相关时间节点,分年度对存在问题(包括后续新增问题)进行整治。市整治办对整治工作每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不同处理,对考核合格(经考核,实际得分率大于60%)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当年度相应资金奖补;对未通过考核或长效管理不到位的,不予奖补。

四是明确奖励考核和奖惩措施。“五项行动”工作时间为三年,考核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度进行。结合省、市两级年度督查考核验收,市整治办原则上定于每年12月对各镇区、街道、专项组及相关部门的当年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督查考核,年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形式。督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进行。考核分值。考核采取分值制,对各项考核内容赋予一定分值,合计后得到考核总分值,原则上以各项整治任务累计工作量最大的单位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他单位考核总分值分别根据其工作量大小而按相应比例确定。奖惩措施:对实际得分率大于(含等于)80%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励,具体以实际得分最高的单位为基准确定奖金基数,其他单位根据实际得分而按相应比例确定,市整治办参照执行;对实际得分率达不到60%的单位进行问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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