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工作部署,我市2017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应重点核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建设中未及时上传数据、上传数据不完整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已对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但未及时上传数据、上传数据不完整、选择性上传数据的,2017年度企业信用等级不得高于AA级;对尚未对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的,2017年度企业信用等级不得高于A级。
请尚未对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对接,未按时接入的将按上述评定方法进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