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新时期我市运管工作的建议
建 议 人 王中元等4人
案由内容
近年来,我市营运车辆快速增长,常州市运管部门通过科学规范管理,道路运输市场日趋完善。进入新时期,随着客观形势和客运需求的变化,总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
例如:①目前市内包车客运运力相对过剩,但仍有企业在没有确切业务的情况下,贸然购置大批大型客车;②有些客运企业经营不善,而且存在挂靠车的情况;有些客运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但是却申请不到省内或省际旅游客运指标;③有的企业通过所谓的创新形式变相违规经营情况也时有发生;④营运车辆除了要进行车管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检验外,还要进行运管处要求的综合性能检测,这两种检测很多检测项目都是重复的。这加重了营运车企业的经济负担,耗费了工时、人力、物力和社会资源;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能在同一机构完成;部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服务还有待提升。
建议: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运管部门应根据交通需求宏观控制运力,建议运管处要加强控制力度,以防有产生过多过剩运力影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发展。
二、规范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完善综合考评体系和优胜劣汰机制。对于经营不善或存在挂靠车的客运企业要有退出机制;对于经营良好的客运企业要放开其申请省内或省际旅游客运指标并给予扶持。
三、面对通过所谓的创新形式变相违规经营等情况,建议加强研讨和及时应对,加大执法力度。
四、关于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建议运管处和车管所进行对接,加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探讨将机构和流程合二为一,简化程序避免出现职能重叠和车辆重复检测。加强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指导,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进一步提供便利,例如可以延长服务时间,利用晚上、周末节假日对营运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93号的答复
王中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时期我市运管工作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近年来,交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客运行业监管,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努力推动我市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客运行业监管
1.关于市内包车运力问题。为避免客运行业恶性竞争,交通部门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新增包车运力招标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起,我市县际、县内包车新增运力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做出许可决定。同时,每年制作客运市场分析报告,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投放运力。
2.关于市场监管及旅游客运许可问题。近年来,交通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运输安全,不断加强对道路客运行业的监管,对客运企业中的挂靠车辆坚决予以清理,对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注销,先后吊销、注销了5家道路客运企业,核减了1家客运企业经营范围,在行业内大力推动企业整合,鼓励客运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根据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统筹协调客运运力发展,规范实施客运经营许可,保障旅游客运市场健康发展。
3.关于客运企业违规经营问题。交通部门鼓励客运企业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利用APP等网络信息平台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均应取得相应许可资质,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APP等网络信息平台,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活动。同时,交通部门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运输经营行为。
二、推进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交通部门鼓励检测站“三检合一”,目前我市拥有综合性能检测线的9家检测机构均实现了“三检合一”,车主可以一次性完成安检、综检及环检,此外为方便车主,市区3家综检机构除工作日外,周六也提供车辆检测服务。
2017年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项目应逐步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不得重复检验检测、不得重复收费”。交通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货车年检年审依法合并,预计2018年6月底将落实到位。至于营运客车检验检测问题暂无指导性意见,如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及措施,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并督促落实。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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