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加大对溧阳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 议 人 赵 波
案由内容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溧阳市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载体,借助省委、省政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的契机,结合溧阳“全域旅游开发”战略,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旅游公路建设,以“三山(南山、曹山、瓦屋山)两湖(天目湖、长荡湖)”为中心,并把其作为全域旅游体系建设的核心载体,加强整体研究、科学统筹和规划布局,投资6亿元,打造了融“旅游、富民、生态”效应于一体、全长300公里的“溧阳1号公路”。
交通道路,三分建,七分养。到2017年底,溧阳市农村公路(含“溧阳1号公路”)规模已达2374.655公里,其中县道476公里,乡村道1898.655公里。2017年,除去建设“溧阳1号公路”投资外,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年已投入道路养护资金4514.93万元,较往年呈明显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因溧阳市农村公路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大部分农村公路已达到设计服务年限,将进入道路养护大中修的鼎盛时期,2018年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投入预计上升至8000万元左右。2018年1月,溧阳市两会将提升“溧阳1号公路”建设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程,2018年将继续建设“溧阳1号公路”100公里,同步完善驿站、溧阳茶舍、民宿、汽车营地、观景台、休憩点等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达2.5亿元;同时,按照常州市明确的2018年溧阳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市)的目标要求,结合道路大中修改造,计划对500公里农村公路进行“白改黑”,预计需投入资金1.5亿元。
综上所述,按照现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溧阳市10个镇(区)中,属茅山革命老区5个镇、非老区5个镇,总计能争取到的省补资金与总投资相差甚远,地方资金压力很大。为此,恳请常州市对溧阳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给予资金补助,以助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常州市域融合发展。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46号的答复
赵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溧阳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根据公路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养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由于溧阳实行的是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和财权支出一致的原则,溧阳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溧阳农村公路发展。2016年,中央及省级全年下达溧阳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专项补助资金1757万元,2017年达到3012万元,提高幅度较大。另外,自2015年起,省级每年按834万元的基数划入省对溧阳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我局将加强与溧阳市的对接,进一步争取省级提档升级工程、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地方道路重点连接线工程的补助资金。同时,为激励先进,我局将提请市政府依据省政府有关“四好农村路”奖补政策的要求,对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示范县给予奖励。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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