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加大对溧阳干线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 议 人 赵 波
案由内容近年来,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溧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作为常州市下辖的唯一一个县级市,做强做大溧阳县域经济,对推动常州市域联动融合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溧阳正在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为例,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0〕96号)要求溧阳市为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任务下放到溧阳;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1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基础(2013)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 》的通知中规划要求,在溧阳境内共有七条国省干线公路(104国道、233国道、239省道、265省道、360省道、341省道、456省道),国道从45公里增到99公里,省道从117公里增到206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从原有162公里增到305公里,增加了143公里,增加了88%;同时、结合四部委“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6]1290号)”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缓解进出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率,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将经过溧阳的S239、S241、G104等国省干线城区段进行外移,构筑城市环线城市空间布局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也需要较大的建设资金。
溧阳市在“十三五”期间需新建或改扩建已规划干线公路约220公里;需要建设资金72亿元(不包含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省补资金仅为12亿元;同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里竞拍交通基础设施已达到35万元/亩,费用占之前审批的工可概算约30%,额外增加费用约22亿元;合计建设资金需要94亿元,省补资金仅占建设资金的12.8%,资金缺口约为82亿元,按照目前补助标准,地方将无力实施国省干线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严重影响干线公路保畅通,溧阳属于茅山老区,经济基础薄弱,地方建设资金压力过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函〖苏政办函(2005)73号〗中要求,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建设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筹集,结合周边市县的情况,建议常州市对溧阳干线公路建设给予一定的市级配套经费,减轻地方建设资金的压力,确保国省干线公路的畅通,以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45号的答复
赵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溧阳干线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201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0〕96号),明确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范围内列入省计划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除省补资金外,分别由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政府负责工程概算经费配套。
关于你反映的溧阳市政府在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省补资金标准过低的问题,我局一方面与市财政局进行了会商沟通(市财政局提出由于溧阳市执行的是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近年来中央及省对溧阳的各类资金补助大幅度增加,基本保持年均增长20%的态势,市财政不宜再给予市级配套经费)。另一方面,我局将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呼吁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省补资金标准。
我局长期以来重视支持溧阳干线公路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安排,“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近8000万元用于溧阳干线公路养护和环境整治工程,今年还将争取将104国道胡桥段进行改造、对石郎线部分路段实施大修。同时加强溧阳干线公路项目规划储备,加快推动233国道溧阳段、456省道等项目前期工作。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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