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上黄镇“两个一批”码头治理工作进度情况,10月12日,溧阳市副市长陈峰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实地到部分码头企业调研和督查。市交运局、上黄镇等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10月9日,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溧阳市港口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的通知》(溧交发〔2018〕40号),明确了规范提升码头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要求各级对列入规范提升范围内的码头企业,于10月份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到位,11月份各类手续完善到位;属于整治取缔范围内的相关企业,10月份按照“一拆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关停,11月份对关停码头实施“五个到位”,即设施拆除到位、场地清理到位、环境整治到位、防洪措施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通过调研,副市长陈峰对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再次强调: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个一批”码头治理任务,做好已取缔码头防反弹和生态复绿工作,确保整治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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