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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7]14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3月22日起,内河航行船舶以及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正式迈入报告制时代。为使广大船员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结合辖区实际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船舶进出港报告?

答: 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内河航行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需要进行报告。

二、船舶如果要使用报告,要在哪里注册?

答:原来已注册电子签证的船舶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使用原帐号登陆和办理。

未进行电子签证的船舶首次办理进出港报告前,应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进行在线注册。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 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如有)等相关信息。对于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航行船舶,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 (MMSI码)。

注册时请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注意: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三、如何办理进出港报告呢?

答:航行于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的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和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或手机APP客户端 (http://m.msa.gov.cn ),按照《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填写并提交船舶动态、货物装载、在船人员、规费缴纳等相关信息。

航行其他水域的内河船舶可根据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办理进出港告。

四、是不是可以等船到港之后再进行报告?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当在船舶计划靠泊或者抵达作业点4小时前办理船舶进港报告,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申请人在办理上一港出港报告并收到回执后,方能办理拟抵达港口的进港报告。

航程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当在离泊或驶离作业点后立即办理进港报告。

五、出港报告有什么要求呢?

答:船舶抵港后,申请人应当在船舶离泊或者驶离作业点4小时前办理出港报告,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当在办妥进港报告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注意船舶进港报告与出港报告不可同时办理。

六、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应该填写哪些内容啊?

答:进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上一港、拟靠泊码头泊位、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箱/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

出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下一港、拟出港时间、出港船舶箱/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

七、办理进出港报告有什么特殊情形吗?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

1、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

2、船舶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

3、港内作业船舶在港内作业时;

4、短途航行客船、高速客船、旅游船以及渡船。

注意:办理进出港报告时应填写自上一次报告时至本次报告期间的载客、载货情况,准确填写航次数和平均的载客载货量。

八、实施船舶报告制度后,船舶是否还要向VTS中心进行报告?

答:船舶进出港报告与VTS中心报告制定的目的、适用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方面均不一样,船舶除了进出港管理报告外,还需要按照VTS中心有关要求进行抵离港报告。

九、船舶不按规定报告,海事部门将如何处理?

答:按部海事局通知要求,船舶如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将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实施每港必查,对检查发现船舶存在的配员不足、超载、未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十、怎么知道我报告成功了呢?

答:船舶成功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系统会向船舶预留的手机反馈信息收妥回执,并对船舶提交的进出港报告信息进行安全校验,校验后的提示信息也将反馈至船舶。

船舶应当根据接收到的安全校验提示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船舶在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未收到确认回执的,应主动联系拟抵达港口或者驶离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

十一、原来的《船舶签证簿》和IC卡还有效吗?

答:报告代替签证后取消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船舶签证簿》和船舶IC卡的配备和使用,不再办理船舶签证簿和船舶IC卡的核发、换发和补发。《船舶签证簿》不再作为船舶的法定文书。

十二、一个手机可以同时注册几艘船舶?

答:系统允许公司管理人员帮船上人员注册船舶的,注册时可以用公司管理人员的手机号码同时帮几艘船舶注册,待注册成功以后再修改过来,但出于网络安全限制,每天同一手机号码最多只能注册6艘船舶。

十三、为何提交后没有按时收到短信?

答: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比如手机信号,你可以通过客户端或网站查询结果。

十四、好久没登录系统,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忘记密码的话可打开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在登录框旁边有个“忘记密码”可找回,包括登录密码和申报密码,网址:http://180.169.34.36。(手机浏览器也可以找回)。

十五、怎样联系当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答:可通过以下电话与我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系: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025-84329445

常州市地方海事局 0519-89607790,89607792

常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 0519-86503512

金坛区地方海事处 0519-82890223

溧阳市地方海事处 0519-87304112

附件1: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7〕145号)

附件2:海事管理机构船舶进出港报告通讯录

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事管理机构船舶进出港报告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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