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交通运输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公布“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交运函〔2017〕597号),经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及部组织专家评选等环节,交通运输部正式同意我市入围“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创建周期为2017年至2020年。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绿色、便捷、畅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对于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锡常都市圈核心城市,塑造常州现代化、可持续、高品质的城市特色具有重大意义。
为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周密组织,牵头编制了公交都市创建申请报告、创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材料,对33个创建指标逐一定量分析,确立合理目标,并参与起草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87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60号)等重要文件,为我市成功入围“十三五”第一批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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