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质函[2017]18号
各市质监站(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请各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开展部署动员,推进信息公开,深入自查自纠,组织督查检查,督促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填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聘用信息登记表》,并于5月25号前完成汇总。
关于填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聘用信息登记表》,部职业资格中心开发了持证人员聘用信息登记系统(在交通职业资格网首页进入,5月17日起开放)用于通知附件2表格填报。企事业以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独立单位注册后上传本企业聘用的持证人员(注意:不是让企业判定为挂证后上传,是上传所有聘用人员),上传后企业账户可自动导出通知附件2形式的汇总表,企业导出并打印盖章后交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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