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武进区运输管理处对在上一考核周期内违法累积记分达13分的一辆普通货车作出暂扣道路运输证一个月的处理决定。这是自2016年8月1日《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武进运管处处理的首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积分超额货车。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违法行为发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2016年制定了《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件或者从业资格证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分值达到10分但不满20分的,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暂扣相关证件的处理。区运管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系统查询发现,涉事车辆在2016年内存在两次违规行为,共记13分,区运管处依法暂扣该车道路运输证1个月,暂扣期间该车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武进运管提醒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行为,否则将面对法律的制裁,也对经营者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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