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以及规范部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6】182号)。根据文件精神,运管权力清单发生动态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权力事项各1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具体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练员资格的认定”与“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被取消,“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省内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客运(客运班线、包车、旅游)经营许可”的实施部门由省级交通厅变更为市级运管部门。下放事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将在相关法规条款修改后予以实施。
附件: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以及规范部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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