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进运管处在“三合一”平台“双公示”专栏中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263件,占2016年区交通行政许可“双公示”总数的92.19%。
据悉,“双公示”是指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对其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三合一”平台中进行公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区运管处行政事项公示包括: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截止期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武进区运管处将进一步做好行政事项的管理发布,将信用信息透明、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