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路运输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7月1日至8月31日,常州地方海事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水路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994人次,出动海巡艇218艘次,出动车辆15车次,检查船舶823艘次,发现疑似非法运输固废的船舶4艘,均通报移交环保部门,经环保调查检测,最终确认1艘固体废物违法船舶并驱逐出境。期间,市地方海事部门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行动圆满完成。
一是方案再细化。结合水路运输实际情况,拟定并专文下发《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水路违法转移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检查点设立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对执法过程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确保依法实施查处、查处过程中船舶管控到位,不发生突发事件。辖区各海事处也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是宣传再强化。各海事处及一线执法站点召开专项会议,组织现场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省、市地方海事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水路违法转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依法开展。并在整治点悬挂横幅、通过网络、群发短信、LED大屏、实船检查等多种方式宣传整治活动。
三是巡查再密化。结合辖区实际,将界河水域、主干线航道及通江口门作为重点,在重点部位共设置7处检查站点。以设置的检查站点为基础,结合12395平台电子巡航,强化现场巡航检查的频次力度和针对性;强化对天山水泥厂等厂矿企业码头的一般固体废物运输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固体废物性质及接收证明,并对运输船舶提出具体要求,以形成监管闭环。
四是处置联动化。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同时,不断加强与环保、城建(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一经发现疑似非法运输固废的船舶,均在第一时间通报、移交当地环保部门,经环保调查、检测后再依法处理;在确认驱离非法运输固废船舶出境时,主动与沿线海事联动。
五是行动长期化。将打击水路非法转运固废纳入基层海事站点日常巡航检查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做到专项结束任务不结束,行动长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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