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转变海事执法形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模式,自6月起,常州地方海事部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约谈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制度规定,当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事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的相关单位或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船员服务机构在水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时,海事管理机构将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醒、诫勉谈话。
约谈制将有助于海事管理机构及时帮助航运企业查找和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航运企业提高水上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指导和支持,强化海事管理机构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使海事执法更加人性化同时进一步提高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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