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运管处部署开展2016年度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等级试评定工作。时间区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象为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此次终评结果只作行业管理参考,不作为实施奖惩的正式依据。通过开展试评定工作,以期进一步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计分、等级标准、认定程序、信用系统,进一步推进形成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及管理闭环。
为切实推进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等级试评定工作,常州运管处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相关文件要求和内部责任分工,按时间梯次、业务分类开展信用等级试评定工作。准备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进行信用等级试评定准备工作,包括梳理基础信息,补录失信信息等;初评公示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通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信用得分和对应信用等级,并通过相关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进行公示,对异议结果进行调查核实,修正失当信息等;结果确认阶段(5月中旬)。确定信用评分、试评定信用等级最终结果,并按规定记入信用档案。总结分析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对评定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进行总结,对试评定结果、管理办法、评分标准、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机制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自2016年8月1日《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6]1号)、《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6]2号)和《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苏交规[2016]3号)正式实施以来,常州运管处积极推进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通过行业源头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路检路查计分,结合群众投诉举报、抄告信息计分等方式,逐步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丰富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内容,积累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经验。通过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推进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诚信经营;推动行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快构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推动行业治理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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