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阳地方海事根据环保部门处理决定,将巡航发现的2艘违规偷运污泥船驱离出港,并责令其返回始发港。
3月25日下午1时许,溧阳市地方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在巡航时发现两艘装运污泥船,货物有明显刺鼻异味。为防止污染物影响我市生态环境,溧阳地方海事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两艘船舶驶往别桥锚地停泊,并收存两船证照,同时向溧阳市环保局通报相关情况,市环保局及时派员查封了两船货物。经调查取证及采集检测,市环保局做出解除扣押、遣返原始发港的处理决定,溧阳海事部门据此立即采取驱离、遣返等措施,同时通报并联合宜兴海事实施动态监管,有效防止两船擅自驶往其他区域。
下一步,地方海事部门将严格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绿色船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关注辖区偷运偷抛固体废弃物等船舶污染防治问题,加大巡查力度,维护水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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