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 1045-2016)由交通运输部于今年4月发布,并将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先就该标准做以下解答。
一、《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 1045-2016)适用范围?
答: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及人员、车辆选购、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车辆检测评定、车辆处置、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技术管理考核,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其他车辆的技术管理可参照执行。
二、企业进行车辆技术管理要配备哪些人员?
答: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拥有10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30辆(含)以上营运车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技术负责人和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2、拥有10辆以下营运车辆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30辆以下营运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应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由企业管理层成员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担任,全面负责单位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三、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有哪些?
答: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每50辆车应配1人,不足50辆的应至少配备1人;
2、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普通货车)每100辆车应配1人,不足100辆的应至少配备1人;
3、若企业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配备标准按照上述1、2分别测算。
四、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有哪些?
答: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2、制定本单位的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3、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建立车辆技术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各类定额标准和技术质量指标;
5、制定车辆技术管理计划(包括人员培训计划、车辆维护计划等),并定期组织实施;
6、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档案,实时更新档案信息和数据记录;
7、制作管理台账、原始数据记录及统计报表,定期统计分析车辆技术管理状况;
8、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9、组织开展各种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
10、做好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衔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技术问题。
五、技术负责人、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技术负责人应熟悉与道路运输生产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车辆技术及管理知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3年以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经历。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与道路运输生产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汽车构造、使用与维修等知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2年以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经历。
运输企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培训部门及职责、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学时要求和培训考核;二是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车辆检验、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驾驶知识;三是培训对象应包括车辆技术管理人员、驾驶员以及与技术管理相关的维修、检验人员等;四是制定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培训后应经考核合格。
六、 企业选购车辆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车辆登记注册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符合GB 1589的要求;
2.技术性能应符合GB 18565的要求;
3.燃用柴油或汽油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客车和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符合JT 711、JT 719的要求;
4.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客车的技术等级应达到JT/T 198规定的一级,其他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5.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达到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6.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JT/T 794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
7.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危货运输车和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除了满足上述相关要求外,还应分别符合GB 29753、JT 617和JT/T 789的要求。
七、 车辆技术档案应该怎么做?
答: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由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
八车辆技术档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车辆技术档案内容涵盖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建档、保存、更新和转出,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
并应保存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机动车行驶证;2、道路运输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5、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6、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表或报告;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报告;8、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9、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报告;10、压力容器和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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