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武进区公路管理处对17条县道公路上未经许可设立的非公路标志进行集中整治。目前,该处已发出80余份限期整改告知书,设置者可在告知书发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武进区公路管理处路政服务大厅或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或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武进公路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并向违规设置者追偿相关费用,整治工作预计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