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区S240开发区段(华城路-南环二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S240-JK-SG,主要内容为金坛区S240开发区段(华城路-南环二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中的监控、电子警察、治安卡口监控、通信设施、供电及配套、预埋、接地设施、后台存储等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布线、调试及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至2016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道路监控项目的施工。
3.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担任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道路监控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3.7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必须提供常州市金坛区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后获取并填写报名表(务必留下联系人手机号码和单位传真号码),将扫描件发至电子信箱(865480966@qq.com),并电话确认,无法获取报名表时请致电招标代理索取(电话:0519-81182366转8018)。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7下午16:30。
4.2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09:00-11:3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完工证明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B证及业绩证明(合同、完工证明等)、项目总工的B证、专职安全员C证、投标报名表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czjt.gov.cn/)及“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http://www.jtjt.gov.cn/)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西路165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
邮政编码:213200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葛粉梅 联 系 人:孙娇、孔维
电 话:0519-82892930 电 话:0519-81182366转8018
传 真:0519-81182399
二○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金坛区S240开发区段(华城路-南环二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监控系统施工项目投标报名表
投标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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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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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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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全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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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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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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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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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专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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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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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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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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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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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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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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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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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确认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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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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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报名申请表。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并采用电子档打印件。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填好后在2016年8月17日16:30之前将扫描件发至电子信箱(865480966@qq.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孙娇、孔维。
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此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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