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至23日,由武进区防汛办牵头,区航道、渔政、城管等部门联合对北干河航道、湟里河航道内设置的非法渔具和水产养殖设施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养鱼、捕鱼点14处。
在航道内从事养鱼、捕鱼作业会大大缩小航道面宽和通航水域,渔网还容易缠绕住船舶螺旋桨,严重影响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
据悉,下一步区航道部门还将依法加大对航道的巡查力度,并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