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夜晚以来,我市遭遇较长时间降雨,至22日8:50大运河已突破警戒水位(4.30米)达4.49米,常州地方海事部门已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所有海事人员停止休假,在岗保持待命,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辖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一是通过海事“12395”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引导有关船舶注意采取避险防范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二是加强现场巡航值守。现场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航,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注意水情,减速慢行。
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兄弟海事部门联动,加强对过往船舶的管理,确保船舶、桥梁等的安全。
四是实行领导带班防汛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抢险队伍和船舶、设施部署到位,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五是密切关注雨情、水位变化,按照规章制度及时上报汛情变化,做到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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