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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明确行政区划调整公路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25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以2016年第14号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行政区划调整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公路两侧绿色通道管养问题。

    纪要明确,郑陆、邹区两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责任主体分别为天宁区、钟楼区及所辖两镇政府,绿色通道建设养护责任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天宁、钟楼两区的县乡道路政管理可参照新北区模式,委托市公路管理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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