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发布的G233金坛中段及长荡湖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更正如下:
3.5、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更正为:
a、项目经理担任过2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负责人(含项目经理或总工);
b、项目总工担任过2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推迟至2016年5月5日下午16:30时。
招标公告其他部分见原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