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5]188号)的文件要求,前期我市对所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船舶进行了排查,并按照长航局的要求,对所有符合航运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船舶进行了初审并上报换证资料,近日领到了由长航局更换的全市92艘危险化学品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随后市运输管理处立即对92艘船舶的年审合格证给予了配发,现已发放至企业,确保了此类船舶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