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S240(儒林工业园区段)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S240(儒林工业园区段)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北起常溧高速公路儒林收费站(桩号K15+596.68),南至S239省道(桩号K16+822.77),线路全长1.226km。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S240-LH-SG,主要工作内容为S240(儒林工业园区段)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绿化苗木的种植及缺陷修复。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绿化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
3.4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担任过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不含副职),具有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上不能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5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必须提供常州市金坛区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后获取并填写报名表(务必留下联系人手机号码和单位传真号码),将扫描件发至电子信箱(865480966@qq.com),并电话确认,无法获取报名表时请致电招标代理索取(电话:0519-81182366转8018)。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下午16:30时。
4.2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6年3月2日下午14:00-16:3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完工证明等)、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合同、完工证明等)、投标报名表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参加约谈,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到场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参加约谈的,将视作放弃投标处理,且不再接受该单位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czjt.gov.cn/)及“金坛区交通运输局”(http://www.jtjt.gov.cn/)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西路165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
邮政编码:213200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孔维、孙娇
电 话:0519-81182366转8018
传 真:0519-81182399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S240(儒林工业园区段)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报名表
投标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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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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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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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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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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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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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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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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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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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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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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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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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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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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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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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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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确认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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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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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报名申请表。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并采用电子档打印件。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填好后在2016年3月1日16:30之前将扫描件发至电子信箱(865480966@qq.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徐萍、孙娇。
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此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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