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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四措落实“五个治超”新要求
发布日期:2016-11-0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治超办根据五部局专项行动工作意见,全面落实“五个治超”的工作要求,推动建立科学的治超工作体系。

    一是坚决管住源头。着力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从车辆生产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车辆运输车标准,把好生产源头关。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码头、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的排查,确定重点货源企业,加强其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市治超办认真抓好治超工作的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按照市政府出台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多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政府有效协调、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通力协作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对执法标准统一口径,实施“一超四罚”。在122省道西段、241省道金坛北延伸段、溧阳东城区新增三个超限检测站处理点,加密治超网络。

    三是探索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探索对违法超限超载当事人处罚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对未接受处罚的当事人,严把车辆年审、营运资格年审关,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纳入“黑名单”的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人,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办理许可,严肃许可行为。

    四是加强科技应用。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车辆运行轨迹,逐步实施货运车辆装载信息电子化管理,实施精准治超。全面利用快速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和收费站治超卡口监测数据,实施非现场处罚。推进治超成员单位之间基础信息的深度融合,强化超限超载全过程、多环节信息化监管,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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