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出台《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各辖市(区)政府均成立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为全市“四好农村路”整体达标创建奠定扎实基础。下半年将采取四项举措深化该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分级管养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管养经费全部纳入辖市(区)、镇财政预算的资金保障机制,根据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岗位、人员和经费,构建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二是深入推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机械化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公路考核评价体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区级、镇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管养补贴经费挂钩。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镇村公交线网进行加密或优化调整,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5A级。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四是打造农村公路地域亮点。深入挖掘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如武进区的文明样板路建设、金坛区的风情农路、溧阳市的旅游公路创建等,打造“一路一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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