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颁发的《关于预拨2015—2016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6〕17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运管部门对文件中核定的我市城市公交成品油价补贴相关预拨资金进行分配,本次预拨资金包括2015年的全部费改税补助资金,部分涨价补助资金和2016年的全部费改税补助资金。总补贴金额为13327万元,其中,市本级(金坛区除外)补贴金额为11820万元,金坛区补贴金额为436万元,溧阳市补贴金额为1071万元,
为确保公交的正常运营与健康有序发展,公交企业应先提出服务承诺,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明细表,填写财政拨款书,由市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渠道,直接将有关补贴资金拨付所属的公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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